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校园大宗食材配送服务(第1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3 05:36:58| 浏览次数:
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本级)委托,拟对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校园大宗食材配送服务(第1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3.征集项目简介:为碑林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提供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送至各个学校指定地点)。本项目由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西安市碑林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为采购人。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Kaiyun官网中国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临时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
注:本次申请的CA证书为临时证书,仅适用于陕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使用,供应商如办理临时证书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使用,导致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CA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