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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8-17 03:27:53| 浏览次数:

  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是中共拉萨市委组织部(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

  中共拉萨市委组织部(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拉萨市委老干部局合署办公。中共拉萨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工作部门,也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市委工作部门序列,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拉萨市老干部局是拉萨市委管理退(离)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主要负责全市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费管理、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方面进行指导、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建Kaiyun官网中国议等。

  主要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包括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规划、研究、指导等,对中央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换届、调整、任免等提出建议。

  主要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指导协调专项人才工作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开展联系高级专家工作。

  主要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指导分级分类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以及干部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交流等。

  主要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有关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主要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的制定和宏观指导,包括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等。

  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行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市机构编制工作。

  中共拉萨市委组织部(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正科级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科(党员管理科)、干部一科(对口支援干部科)、干部二科、公务员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机构编制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拉萨市组织编制信息管理中心、拉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拉萨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拉萨市干部监督举报中心。

  中共拉萨市委老干部局设内设机构1个,即综合服务科;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拉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拉萨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西藏拉萨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拉萨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2018年度拉萨市委组织部总收入5996.4万元,较上年增加959万元,增长19%。支出4439.8万元,较上年增加706.9万元,增长18.9%。结转下年1556.5万元。

  2018年度拉萨市委组织部总收入5996.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5.9万元,上年结转910.5万元。2018年度拉萨市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990.1万元,占收入的44.8%,主要用于部机关日常业务正常运转,包括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水电、差旅、交通费用等行政运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收入2449.7万元,占总收入的55.2%,主要包括拉萨市“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办公室工作和表彰驻村工作队经费、网络租赁及托管经费、《拉萨市党建手机报》推送经费、网络教育平台运营经费、拉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离退休老干部和“三老人员”及基层党组织等“三大节日”慰问经费、老干部活动中心运行经费、离退休老干部参观考察活动经费、“每月一课”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村居干部培训经费等项目。

  2018年度拉萨市委组织部总支出4439.8万元,较上年增加706.9万元,增长18.9%其中:基本支出1990.1万元,项目支出2449.7万元。

  2018年度拉萨市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4439.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项目资金加大。

  2018年度拉萨市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44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1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18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6万元,)占全部支出的44.8%;项目支出2449.7万元,占全部支出的55.1%。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1.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款21011)1.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1.7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1208)0.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2120811)0.6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部机关日常业务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休假路费、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水电、差旅、交通费用等行政运行经费和各种项目经费。

  2、本年度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3%。共接待16批次102人,与上年相比接待批次有所增加。

  (6)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赴拉萨市委组织部走访并看望毕业生1批次2人.

  (9)自治区干部选拔任用“回头看”工作检查组赴拉萨市开展检查1批次9人.

  (10)自治区干部选拔任用“回头看”工作检查组赴拉萨市开展检查1批次7人.

  (13)山东省聊城市委组织部赴拉萨市采访拍摄孔繁森同志有关事迹1批次5人。

  3、本年度市委组织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8.9%。原因主要是:一是市委组织部本级购买一辆公务用车共计49.6万元,二是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所需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共计45.3万元,(1.本部车辆使用时间普遍较长,维修费用增加;2.维稳任务进一步加重,下乡督查工作增多;3.“强基惠民”活动下乡任务重。)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4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90.1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2449.1万元。

  1、基本支出1990.1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18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449.1万元。具体包括干部培训费、离退休老干部和“三老”人员等“三大节日”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活动、党建工作、村居两委班子考核、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组织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018年度西藏拉萨市委组织部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一辆公务用车,单价49.6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西藏拉萨市委组织部国有资产总值 6040.9万元,流动资产2123.1万元,固定资产3917.80万元。

  1.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16.3万元,银行存款691.6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399.5万元。其他应收15.6万元

  2.固定资产中,房屋16630平方米,账面价值2482万元,车辆9辆,均为业务公车,账面价值335.3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拉萨市离退休干部、“三老”人员、生活困难党员和部分基层党组织“三大节日”慰问经费项目。根据中组部、区党委组织部、区党委老干部局的有关要求,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离退休老干部、“三老”人员、生活困难党员和部分基层党组织的关怀和重视,在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走访慰问了拉萨市离退休老干部、农牧区“三老”人员、生活困难党员和部分基层党组织。

  2、“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办公室工作和表彰驻村工作队经费。按照区党委、市委关于开展“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的总体部署,成立了“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办公室,扎实开展强基惠民活动,每年表彰一批优秀的驻村工作队和工作队队员。

  3、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网格租赁和托管经费。根据《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区党委组织部全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网络租赁线费、托管费、运行维护预算指标的通知的通知》,维护运行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和站点,确保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正常顺利运行。

  4、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精神,按照“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批组织县处级、科级、乡镇干部等学员到区内、区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为参训学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撑,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任务、新问题,确保2020年拉萨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5、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员会、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拉萨市委组织部、拉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拉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人才评价激励、百名专家下基层等工作。

  6、拉萨市老干部参观考察学习经费。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关怀重视老干部,组织退休干部赴区内外参观考察学习。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工作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行政运行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西藏拉萨市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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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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